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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离任人员从律师业限制及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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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离任人员从律师业限制及应对

 

                           

经常看到群里同仁问,我是书记员有没有从业禁止?去外地有没有从业禁止?有没有规避的方法?有没有可能在禁业期内代理案件也没什么事的?等等问题,不一述之。个人认为,一切的做法如果不在现行法律框架内操作,那么不如不辞。作为法律人,钻一点法律的空子应该不难。只是,我们是为了钻这样的空子而出去的吗?如果我们也不能遵守现行的法律,诸位的离开,是对法治的破坏。遂整理下文。

从业禁止人员范围

   一、相关规定

   1、《律师法》、《法官法》的律师从业限定本身比较严格。

我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律规定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而且两年内不得(在全国任何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201161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二款)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第三款)本条所规定的离任,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法院工作岗位的情形。(第四款)本条所规定的原任职法院,包括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曾任职的所有法院 该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进一步明确:“ 本规定所称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是指审判人员以外的在编工作人员。

二、结论。

根据现有规定,首先是曾担任法官的律师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而且两年内不得(在全国任何法院)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其次,扩大至法院在编的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如书记员、法警、行辅人员等),离任后从事律师或进行一般诉讼代理、辩护,也概不能到原任职法院,也有两年禁止的。

 

 

如何应对

一、脱产学习。目前我知道的有读硕的,有读博的,还有出国深造的。如果时间允许,经济吃得消,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规划。学习的城市建议是准备以后执业的城市。这样不仅能熟悉所在的城市,而且一般来说同学毕业后在该城市就业的也多。另外,两三年时间,也可以充分地建立自己的人脉圈。读书,不仅是提升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与优秀的人交流,提升自己的眼界。一个人的思想有多高,才能走得多远。思想的高度是最终的决定因素。

二、公司法务。公司法务可以很好地解决经济问题,同时避开从业禁止。辞职法官、检察官作为公司的工作人员是不禁止出庭的。一般来说,公司法务比在体制内收入要高,当然视个人能力和机遇而不等。比如北京这样的城市,一般20万左右吧,比这高或低的都有。去不去公司作法务,与个人的职业规划也很有关系。如果个人目标是做律师,在自己经济能力范围内,个人的建议不如直接去律所。因为公司法务在公司是服务业,边缘化的部门,而且法律专业性较强。两年后出来,并不能为律师执业有太大帮助,至少肯定是比不过一直在律师直接接触律师行业的。

三、律所。其实大家担心两年内禁止执业是多余的,完全是个伪命题。为什么这么说?对于没有律师执业证的辞职人员来说,出来首先得办实习证,虽然明文规定实习一年,但从办理各种手续,到拿到实习结业证,基本上也近两年时间。这个时间跨度是各地实际操作情况。因为司法局不是你报了实习就马上给你办手续,每年也是分批进行的。这两年之内做些幕后工作,尽量不出庭,比如法律顾问,非诉业务、法务等等。当然,不能出庭慷慨陈词,感觉是差点律师风范。作为前法官、检察官,其实最重要的不是出庭,而是大到案源的开拓、客户的维护,细到与当事人谈价,案件分析的各种技术工具的掌握。君不见,庭上某些律师法律业务虽然生涩,却依然案源不断,财源滚滚。也许现在有些人会不屑于此,但既然选了律师行业,那就得顺应市场需要,抛开成见与固见。这些都是全新的领域,要学的很多。同时,心态的转变,角色定位的转变,也是需要时间来沉淀的。总之,两年之内,要做的事情很多!

四、其他。有的经济条件好,休生养息,无需要马上工作谋生。工作这么多年累了,休息休息,自己充充电。找个律所挂着,闲来也做点事情。有的朋友圈子大,到处考察学习再作打算。有生孩子的,有做生意的。八仙过海,各显其能。每具个人的现有情况不一样,因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不再赘述。

以上数种,无优先之顺序,因人而异其计。总之,世界很大,生活很宽。不要被你的僵化的体制内思维、保守的法律思维禁锢了自己。人生路有很多条,只要努力,天无绝人之路!



       ★作者刘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毕业,10年法官生涯,2015年8月辞职任专职律师,详见本网站团队页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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