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时秀律师,女,衡阳人,湖南纲维(衡阳)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衡阳市律师协会“民法典宣讲律师团”讲师。2011年6月于湖南大学法学院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获有民商法方向的法律硕士学位,具有律师证、证券分析师资质。2019年8月,合伙创办湖南纲维(衡阳)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领域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金融证券法、经济法、企业并购、重组业务、企事业法律顾问业务等。
自2011年执业以来,曾参与某变压器上市公司的EPC、BOT重大工程项目及资产重组等非诉业务,曾主办某银行(衡阳)2015年至2018年多起重大金融债权纠纷,曾主办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上市公司的商标侵权纠纷案,衡阳市某中心的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常宁市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0余人的重大劳动争议案,参与衡阳某化工有限公司资产重组破产案。
曾先后担任衡阳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衡阳市农业农村局、中共衡阳市委党史研究室、珠晖区审计局、珠晖区福利院、珠晖广场管委会、衡阳北方光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衡阳金芙农业有限公司、衡阳市瀚墨科教文化有限公司、希尔顿欢朋酒店等顾问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查、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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