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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之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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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后,社会大众就对其中的新增内容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其中离婚冷静期这一制度产生巨大热议。今天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分析一下,离婚冷静期究竟将会给大家带来怎样的影响。

        一、民法典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如果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须先冷静的等待第一个三十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三十日内再跑一趟民政局,最短三十一天可离婚,最长需要六十天。

       二、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理由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结婚率却逐年下降,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或许将在未来发挥它的积极作用。

      对于设立离婚冷静期的出发点,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表示,对于每个人而言,离婚自由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司法上予以尊重。但是离婚太多太随意,某种程度上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和后果。离婚冷静期设立的出发点,是让当事人慎重地、考虑成熟后再行使自己的离婚权利。不要因为一时的吵架、头脑发热,就拆散了一个家庭,从这个角度,离婚冷静期有它的合理性,也有它的价值和意义。

       三、离婚冷静期的例外情况

       在大众讨论中,民众最担忧的就是,离婚冷静期的设立究竟是否增加了离婚的难度?如果真的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或者存在家暴等情形的,对离婚是否有影响呢?

       首先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的设置针对的仅仅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不受其期限。若双方有激烈冲突、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的情况等,都不受冷静期的限制。特别是针对家暴这一类的恶性事件,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途径解除婚姻。无论是根据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还是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家暴都是直接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在诉讼离婚中,被家暴的一方既可以选择分居的方式生活,也可以在发生家暴后报警或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等方式处理。

       四、总结

       婚姻是神圣的,它意味着责任、爱与包容。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不是为了限制大家的离婚自由,而是为了给大家的冲动增加一道防护墙。它的设立不仅仅只是法条上冷冰冰的条文,更是国家对我们的期待与希望。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离婚冷静期将会为我们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

     (作者:刘敏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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